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教[2018]25号)文件的要求,核准建设的78家工作坊于2019年1月2日起正式开始活动。活动周期为一年(注:自然年),现将具体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9年1月10日前上报工作坊考核细则及分管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附件1)
2、请各工作坊负责人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工作坊三定表》(时间、地点、学生名册)报各分院,由分院统一递交创业学院(附件2),各部门的工作坊直接报余立军老师;
3、请各工作坊根据申报书项目及拟实现功能组织好每次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附件3);
4、工作坊原则上每周按“三定表”开展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5、工作坊负责人负责学生管理及考核,并做好考勤记录。最后获得学分的学生需与三定表中的名册保持一致。
6、工作坊日常管理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有关部门由创新创业学院直接管理,学校不定期进行抽查,运行期间会对工作坊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未达标者暂停运行。
7、年末,学校开展工作坊考核及评优活动。
希望各单位扎实推进,规范运行,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重点校建设任务要求,将学校工作坊打造成为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阵地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载体,实现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同工作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平台。
联系人:余立军 联系电话:668346
创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