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工作坊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995 发布时间:2020-10-26 03:47:22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宁职院教[2018]25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要求,核准建设的88家工作坊定于2020年11月2日起正式开始活动。活动周期为一学年(2020年11月2日-2021年6月),现将具体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各工作坊负责人于11月2日前在工作坊系统内审核并通过学生的申请;

2、请各工作坊根据申报书项目及拟实现功能组织好每次活动,从这学年开始,工作坊每次活动的过程性记录一律在工作坊系统里填写(操作过程详见附件第5页工作坊负责人使用说明);

3、学校可以从后台查看工作坊活动的情况,如发现长时间不活动的工作坊,将予以取缔;

4、工作坊原则上每周一次开展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所在的二级分院备案,直属部门直接报创新创业学院;

5、工作坊负责人负责学生管理及考核。

希望各单位扎实推进,规范运行,围绕学校双高校和重点校建设任务要求,将学校工作坊打造成为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阵地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载体,实现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同工作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平台。

联系人:余立军      联系电话:668346

 

 

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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